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在校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及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认定依据
根据《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认定。中央下发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22类特殊群体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要全部予以认定;各学院要根据最新名单逐一落实学生的困难认定情况,对于放弃申请认定的学生,需学生提交放弃认定说明。今年受自然灾害及家庭突发变故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视具体情况适当优先考虑予以认定。
三、认定要求
1.各学院成立以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本科生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学生辅导员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本院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以各年级的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不低于为本年级专业人数的10%)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2.认定流程:学生申请—专业班级及院领导评定组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公示。
3.认定结果:本科生班级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0%(部分学院专业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人数较多的可单独沟通确定比例上限);研究生班级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限。
4.时间安排(供参考):
学生申请时间:9月10日-9月14日
学院认定时间:9月15日-9月17日
学院公示时间:9月18日-9月25日
四、报送材料
1.民主评议会时间
请于9月14日10:00前反馈民主评议会时间,直接填报在线【腾讯文档】http://docs.qq.com/sheet/DZHZacE5vdmRaTkpk;请各单位如实填写,后续将根据填报情况进行抽查旁听。
2.认定结果
请于9月26日16:00前反馈公示后的认定结果,纸质版(附件2、附件3)由学院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OA发送至魏菲。
五、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认定结果将作为资助困难学生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公平、公开、公正开展相关工作,公示时严禁公示涉及学生的敏感信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认定工作精准度。
2.关注重点。学院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重点关注中央下发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22类特殊群体学生,以上学生需应助尽助。
3.规范程序。在认定工作中,如发现有学生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一经核实,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
联系人:魏菲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