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驾驶员志愿者补充招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建立一支高质量、高标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奥运会驾驶员志愿者队伍”的要求,同时满足广大志愿者参与北京奥运会的需求,现开展奥运会、残奥会驾驶员志愿者补充招募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募志愿者条件
1.出生日期在1953年8月1日至1983年7月31日之间,200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驾照,具有本市正式户口;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3.掌握熟练的驾驶技能,未发生过交通肇事逃逸和重大交通事故。自2004年1月以来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满12分记录,没有酒后开车等严重交通违规记录;
4.具备C1 (含)以上准驾资格;
5.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
7.自愿参加志愿者招募,服从奥组委志愿者部门、交通部门管理和安排,能保证参加培训和志愿服务时间;
8.只在教职员工中招募,各类学生均不参与。
二、服务时间
奥运会期间每位志愿者的具体服务天数和时间,届时将由奥组委有关部门确定。(原则上志愿者每天服务时间不超过8小时,两人一组,每组负责一辆车,使用车辆统一由奥运赞助商提供)。
三、工作保障
2008年前,奥组委将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通用培训、专业培训、场馆培训、岗位培训,提高志愿者素质、技能;
赛会期间,奥组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服装、赛时餐饮、人身保险等物质保障,志愿者在赛会期间将享受与受薪人员同等的工作条件;
赛会结束后,奥组委将按照志愿者评比考核程序,通过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志愿服务纪念品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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