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期末集中考试从第18周星期五(1月5日)上午开始,至第21周星期五上午结束。2003级学生在第18周星期五(1月5日)考试,2004、2005级学生在第19周的星期一、三、五考试,2006级新生在第21周的星期一、三、五考试,具体的考试安排请查阅教务处主页“本科期末考试安排”。欢迎各位领导巡视本科考场,对本科考试工作进行指导。
请各位领导巡视前到教务科领取巡视牌和期末考试巡视员检查项目表。
附:考场巡视员职责及巡视员检查项目表
考场巡视员的主要职责是检查监考教师职责履行情况。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 应提前熟悉《教师监考规则》、《本科监考工作须知》和《大学生考试纪律》,明确考场及考试时间。
2. 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检查监考教师入场时间,检查清场情况、座位安排情况、考试证检查情况、考纪宣读情况、考卷及答题纸准备及发放情况等。
3. 考试开始后5分钟可以离开考场。
4. 考试进行期间应随时进入考场巡视,主要检查教师监考情况及学生考试纪律遵守情况,一旦发现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应提示监考教师进行处理。
5. 考试结束前20分钟进入考场,主要检查收交卷情况等。
6. 协助监考教师处理与考试有关的突发事件。
7. 按要求填写《期末考试巡视员检查项目》表,并于考试后交教务处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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