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从工资中代扣有线收视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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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北京歌华有线电视公司昌平分公司通知,歌华有线为实现网络化、数字化的管理和播出,将逐步取消集体户收费办法,开通银行收费。为此从2006年7月1日起,学校财务不再从工资中代扣有线收视费,敬请住在昌平东关1、2、3、4、6、8、11、12号楼,松园1、2、3、4号楼,管院南北楼,二街1、2号楼的老师,需要继续收看有线电视的住户,请带身份证到昌平老法院北京歌华有线电视公司昌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您能继续收看有线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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