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06]12号),现就我校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教育部给我校2名指标。
各院(系、中心)严格按照教人厅函[2006]12号文件精神组织推荐1-2名人选,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以不受名额限制)。
二、推荐范围
1、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
3、“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4、973首席科学家
5、“长江学者”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