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北京市鼓励工作人员率先献血;我校鼓励和支持教职员工义务献血。自愿献血是每一个健康公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救死扶伤的一种良好形式。
奖励措施:
1、无偿献血者获得北京市公民义务献血办公室颁发的“献血证书”,在临床需要用血时,凭证优先供应血液和血液制品,并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查等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北京市规定免交或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2、凡无偿献血三次以上者,由市公民义务献血办公室发给献血荣誉证书和奖章。无偿献血本人及其不享受劳保和公费医疗待遇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及爱人)需要输血时,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免费供应本人献血量两倍的血液。
3、学校给予无偿献血的教职员工一定的奖励。
请自愿献血的教职员工于3月20日前到工会小组长处报名,由各部门工会汇总后于21日交到校工会。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自愿报名义务献血,救助他人也是帮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