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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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职工: 符合2005(奇数)年10月事业工资晋档人员,2005年转正定级和职称平转人员的档案工资(职等工资、津贴)、职务补贴(职务补一、职务补二)、住房补贴等增资调整已于2005年11月兑现,请核实。 具体办法如下: 1.2005年10月事业工资晋档人员,自晋档之日起,补发自2005年10月起本人档案工资增补差额,并于2005年11月起执行新的档案工资标准。 2.2005年转正定级和职称平转人员,自文件认定调整时间起,计算档案工资、职务补贴、住房补贴调整后增补差额,并于2005年11月起执行新的档案工资、职务补贴、住房补贴标准。 如有疑问,请致电8973304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