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发票清理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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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处(室)、中心: 自05年6月1日,财务处在网上公布科研发票清理的通知后,根据老师反馈回来的信息,发现有如下问题: 一、因合同双方有争议或其他原因,对方确实没有来款,若发票已付给对方,请老师将发票要回并返还财务处;若发票仍在老师手中,请老师查找并退回财务处。 二、因不同人经手借发票加之借发票至来款周期较长等原因,发票开重,请老师仔细查找并将开重发票退回。(已有老师退回99年开出的发票) 三、因借发票金额与来款金额不符,造成所借发票混乱。请老师积极配合回忆当年来款及上账情况,以便财务处查帐。 根据以上问题,为了将此次发票清理工作进行彻底,财务处做如下规定,请各位老师积极给予配合: 一、凡有03年以前已借发票但没有来款的,其负责人将不能再借科研发票。 二、截止05年10月底,对既没有来款,也不退还所借发票的,财务处将直接从借发票负责人的其他科研经费卡中扣款。请各位老师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