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供暖费已由职工个人交纳。现与昌平供暖公司协商决定,供暖公司将于2006年11月20日——2006年11月27日收取昌平地区我校购房职工的供暖费,请以下相关人员自带房产证到缴费大厅办理。
缴费职工范围:东关南里1号楼,2号楼,6号楼,8号楼,11号楼,12号楼,21号楼,26号楼,32号楼,管院南楼,管院北楼,二街1号楼,2号楼,昌盛园二区14号楼。
缴费地点:昌平水关新村7号楼一楼收费大厅
联系电话:69742909 89700546
后勤管理处房产科
2006-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