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广大教职工:
根据《关于开展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2006年继续选派“博士服务团”到西部地区挂职锻炼。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服务地点为西部12个省区市和江西省、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中组部、团中央审定合格的人员将于9月下旬参加集中培训学习,随后前往接收单位。请符合“博士服务团”人选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各单位也可积极推荐。
一、人选条件
“博士服务团”人选必须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的优秀中青年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具体条件是:获得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一般要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副处级以上干部。同时要注意从重点培养的既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又负担着一定管理职务的“双肩挑”人才中遴选人员。
二、相关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在锻炼期间,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派出单位可根据“博士服务团”成员所在地区的不同类别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博士服务团”成员还可以按照挂职地的有关规定,享受当地补贴。其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派出单位要负责报销一次配偶探亲的往返路费。到西藏、新疆的人员,参照援藏、援疆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执行。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6月19日
联系人:李维涛
联系电话:8973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