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党委《关于开展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中石大北党[2006]16号文件)要求,党委组织部和校纪委于5月份联合安排一次党员组织生活,具体安排如下:
1.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党员和干部重点学习掌握《财经制度法规选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读本)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P1)和《教育部关于严禁直属高校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受回扣的通知》(P241);《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问答》中的《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问答》(P1)和附件一《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P11)
2.完成时限:2006年5月26日前
3.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本次组织生活时间,认真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相关材料,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和经济责任意识,使党的纪律特别是财经纪律深入人心。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总结开展本次组织生活的情况,连同开展财经专项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的情况一并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5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并发送电子文档至jianc@cqsbzx.com。
请党总支(直属支部)于5月10日下午4:00-5:00到校办公楼总值班室领取学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