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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系统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结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依据《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修订)》,立足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工作实际,结合我院研究生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测评程序

(一)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辅导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和学生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数要占学生数1/3以上,辅导员任组长。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考核文件,进行个人总结、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

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前由学生本人提供本学年申请加分的奖项证明。

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的统计、审核和公示。研究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申请复议,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接到学生的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合理处理。

(二)准备阶段

学生上网查询成绩,提交需要申报的发表论文或成果及其他奖项分的相关材料。

(三)班级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小组采取有效的方式组织班级测评并计算分数。

(四)院级评定

审核综合测评成绩,公示三天。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在经济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二、参加综合测评的对象

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参加综合测评:

1.委培、定向学生;

2.未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3其他不适宜或不符合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情况。

三、总成绩

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15%+智育成绩×75%+体美劳成绩×10%

四、德育测评

个人德育成绩(100分)=德育基础分(70分)+德育加分(30分)-扣分项

(一)基础分=同学互评分×40%+导师评分×30%+辅导员评分×20%+班委会评分10%

评分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10个方面的表现: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信念,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得体;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5.积极参加校、院、班级或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6.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定和安全规范;

7.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8.尊敬实验室和课题组教师,团结实验室和课题组同学;

9.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科研工作进展良好,认真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任务等;

10.在课程学习、科研项目开展、实习实践中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担当和责任意识。

(二)德育加分(30分)

德育加分由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核定,包括思想品德表现及学生社会工作两部分,各项分值可累加,总计上限不超过30分。

1.思想品德表现

1)校级、市(部)、国家级先进集体成员按贡献度比例分别加0-5、0-10、0-15分。

2)校级、市(部)、国家级先进个人分别加0-5、0-10、0-15分。

3)未担任学生干部或其他职务,但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评议可加0-5分。

4)在校级以上有正式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非学术性文章,每篇加1分,加满3分为止。

5)代表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参加省部级以上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化作品征集(如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普法微视频、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并获奖的,代表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加0-10分;代表经济管理学院参加校级部门组织的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化作品征集(如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普法微视频、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并获奖的加1-5分;学院动员代表经济管理学院参加校级部门组织的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化作品征集(如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普法微视频、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脱口秀大赛等)加0-1分,奖励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加4项;此项加满10分为止。

6)参与国家、北京市、学校重大服务保障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讨论后加0-30分。

2.学生社会工作

学生社会工作以一学年为任期标准进行考核评分,不满一年者视工作表现情况不予加分或折算加分。同时担任多个学生干部职务的,可累加。由于学院实际情况导致测评时任期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1)校团委副书记、团委委员,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委委员,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MBA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加0-10分。

2)校研究生会正副部长、校级研究生社团正副职加0—6分。

3)党支部书记、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加0—10分。

4)院研究生会正副部长、MBA联合会正副部长加0—6分。

5)党支部委员、MBA联合会委员、班级班委加0—4分。

注:同时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工作的,奖励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加两项,取一个最高奖励分,另一项奖励分乘0.5系数后累加。

(三)扣分项

1.因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有关部门批评教育者(有通知备案的),每次扣4分。

2.通报批评扣10分。

3.警告处分扣15分。

4.严重警告处分扣25分。

5.记过处分扣35分。

6.留校察看处分扣55分。

7.受其他党团纪律处分,参照上述第3-6款规定扣分。

8.开除党籍、团籍处分,德育成绩按0分计。

9.不按时注册扣10分。

10.旷课或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研究院)、年级以及党团班组织的会议、讲座等各项集体活动的,每次扣2分,无故未提交e服务请假离校扣10分

11.违反交通规则和公共道德,影响恶劣、受交通处罚者,每人次扣10分。

12.提交虚假德育相关材料扣50分,并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五、智育测评

研究生一年级:个人智育总分=学习成绩分(70%+奖励分(30%-扣分项

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个人智育总分=学习成绩分(50%+奖励分(50%-扣分项

(一)学习成绩分(100分)

主要考核培养计划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情况,按考试成绩和学分数加权计算。非新生年级本学年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分在往年基础上累加计算,若当年没有课程,则当年学习成绩分与往年相同(具体年度课程以培养方案为准);奖励分和惩罚分按当年度计算。

学习成绩=0.7*∑(Ti×Xi)/∑Ti+0.3*∑(Mi×Yi)/∑Mi

其中:Ti为培养计划中所列的必修课学分数;Xi为各门课课程成绩,Mi为选修课学分数,Yi为选修课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记载为五级制时,按以下关系划算:优=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50。

(二)奖励分

奖励分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核定,论文涉及多人加分情况参考《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智育部分第6条款,案例、专利和注册软件版权涉及多人加分情况参考《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智育部分第7条款,加分细则如下:

1.论文奖励分

1)发表国际期刊及中文期刊按下表分级加分,期刊分级参考最新版《中石大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办法》

论文级别

加分

A++级期刊

300

A+级期刊

200

A级期刊

100

A-级期刊

50

B级期刊

30

C级期刊

10

D级期刊

5

所有曾被或已经被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信所)高风险期刊和预警期刊、以及五年内被JCR列为高度关注期刊等不予加分发表学术性文章申请综测加分,需要填写导师知情同意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其他问题可由学生提出申请,提请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学科竞赛奖励分

1)参加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活动取得各级奖励者,按下表加分:

等级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国家级

12

8

6

5

省部级

8

6

5

4

校级

5

3

2

1

 

2)同一选拔性学科竞赛,只取最高级别的最高奖项奖励加分。

3)组队参与学科竞赛,队长按所得奖励分的2/(n+1)加分,其他队员均按所得奖励分的1/(n+1)加分,n为参与项目学生总人数。

4)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获市级三等奖按3倍加分、市级二等奖4倍加分、市级一等奖5倍加分、国家级三等奖6倍加分、国家级二等奖7倍加分、国家级一等奖8倍加分。

5“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A类竞赛),凡是被学校推荐至北京市及以上参赛但未获奖的,若该项赛事无校赛,将视作省部级鼓励奖加3分(分享),若该项赛事有校赛,将按照校赛成绩加分(分享)。

6)个人或团队以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为单位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和“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并提交作品,加0-4分,报名并参加教育部白皮书榜单赛事正式比赛,加0-2分,其余赛事成功参赛不加分。学科竞赛报名加分至多三项。

7)竞赛库参考创新创业学院发布的竞赛库,B类竞赛加分系数为1.5C类和D类加分系数为0.1,与学院学科高度相关、学院建议参加的学科竞赛按原等级加分。

8)全日制专业硕士学生除了按照上述学科竞赛相关规定加分外,如有竞赛库外的重要比赛,以专硕中心认定为准。

3.案例奖励分

1)参与案例撰写并获奖,按下表加分:

分类

加分

入选哈佛(Havard)或毅伟(Ivey)案例库

80

入选全国专业硕士学位(MBA/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百篇优秀管理案例”

50

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

25

入选“清华大学案例库”、北大案例库

20

 

2)校级案例比赛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进行分享加分。

4.在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者:

会议级别

加分

国外国际会议

20

国内国际会议

10

国家级

3

其他

1

1)宣读并发表:宣读并发表论文者,按本规定的全额加分;宣读并发表论文摘要者,按本规定的1/2加分;

2)发表但未宣读:只发表论文但未宣读者,按本规定的1/2加分;发表论文摘要者,按本规定的1/4加分;

3)宣读但未发表:在国际会议宣读论文但未发表者,按本规定的1/2加分;在国家级或其他会议宣读论文但未发表者,按本规定的1/4加分;在国际会议宣读论文摘要但未发表者,按本规定的1/4加分;在国家级或其他会议宣读论文摘要但未发表者,按本规定的1/8加分;

4)本条规定的文章如与第2条规定的文章重叠,按高分加分,不能重复计算加分。

5)申请宣读/发表学术论文者需提供会议材料,如:发表会议论文/摘要者,若为纸质版论文/摘要发表,需复印论文集封面、内容页;若以电子版形式发表,需提供网页截屏;宣读会议论文者,需提供文章录用通知或会议通知,其中议程上要明确写明被录用的文章题目和作者姓名。

5.获得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国家专利者按下表加分:

专利类型

加分

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30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5

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5

 

只是申请并获得公开号则按规定分值的1/2加分。

6.获得科技成果奖者,最高按照下表加分:

级别

加分

国家级

特等奖

400

一等奖

300

二等奖

200

三等奖

100

省部级

特等奖

50

一等奖

30

二等奖

20

三等奖

10

获得加分的前提是在上述规定的获奖科研成果中,代表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且有排名、有证书。

7.以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为唯一署名单位获得注册软件版权者加4分。

(三)扣分项

扣分项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核定。扣分细则如下:

1.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不能按时完成者,完成时间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扣10分。

2.经鉴定确认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或非法转让技术成果者,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者扣50分,并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3.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研究院)、年级以及党团班组织的学术论坛、学术讲座和学术活动者,一次扣0-2分。

4.经鉴定确认个人考试成绩造假者,提交虚假智育材料者扣50分。

六、体育测评

体育成绩(100分)=体育基础分(70分)+体育奖励分(30分)-扣分项

(一)基础分(70分)

基础分以参与体育锻炼客观记录为准,满分70分,相关体育锻炼需在学期内完成。

1.跑步0.5/每公里,满分70分。

2.参与学院各类体育比赛选拔、训练等,如春秋运动会、石油杯各类赛、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运动,加5分/次

3.积极参与党团班及课题组组织的体育活动,加2.5/次

(二)奖励分

1.体育活动奖励分项目以校团委和学校人文与体育艺术学院组织的校级及以上活动为参考依据,各类兴趣类社团单独组织的活动不加分。

2.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单人或集体项目按下表加分,非主力队员按1/3折算。每人获多个奖项的可累加,但校级赛事加分上限不超过20分。

分值/级别

一、二名/一等奖

三、四名/二等奖

五、六名/三等奖

七、八名/鼓励奖/优秀奖

参与

国家级

30

20

15

10

5

省部级

20

15

10

5

3

校级

8

6

4

2

1

3.同一选拔性体育竞赛,只取最高级别的最高奖项奖励加分。

4.校级运动会外,其他校级兴趣类活动(如校级女生节、棋类比赛)不加分。

(三)扣分项

提交虚假体育相关材料扣50分,并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七、美育测评

育成绩100分)=文化艺术活动(70分)+美育奖励分(30分)-扣分项

(一)文化艺术活动(70分)

1.参与党团班组织的各项美育活动,加0-15/次。

2.参加各级文艺演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校院每场分别计50分、30分、20分、10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艺术类主题讲座及报告、人文艺术类文化活动,加0-10/次。

4.个人参观艺术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加0-3/次。

5.主讲或参与校、院两级美育小课堂活动,加0-15分。

6.参加文化艺术活动集体活动,以第二课堂管理平台记录为准;个人参加美育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学院认定后予以加分。

(二)美育奖励分(30分)

1.文化艺术比赛

主要包括校内外组织的歌曲、舞蹈、书法、音乐及绘画等比赛活动。各级各类文化艺术赛事单人或集体项目按下表加分

       分值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优秀奖

国家级

30

25

20

15

省部级

20

15

10

5

校级

10

8

6

3

院级

6

4

2

1

2.文化艺术作品

作品主要包括文学、绘画、书法、音乐、摄影等。需代表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参加,发表的平台包括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和校级纸质媒体,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和校级的官方主流媒体网站(或相当于)。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和校级作品,分别按每项加0-10分、0-8分、0-6分、0-4分。

3.同一比赛仅取最高奖励级别加分,各项加分可累加,但校级及以下赛事和文化艺术作品加分上限不超过20分。

(三)扣分项

提交虚假美育相关材料扣50分,并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八、劳育测评

育成绩(100分)=劳动实践(70分)+劳育奖励分(30分)-扣分项

(一)劳动实践(70分)

1.维护宿舍卫生,积极参加宿舍卫生清扫加40分。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党团班等组织的各类校园劳动实践活动,包括校园卫生、垃圾分类、教室清洁、实验室维护、食堂劳动、勤工助学(劳动类)等;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党团班等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每学年劳动时长和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5小时者30分,低于15小时者折算分数。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党团班等开展的劳动实践类专题讲座或报告2.5分/次,加满10分为止。参与情况以第二课堂管理平台记录为准。

4.按照学校要求,在校外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当学年社会实践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社会实践任务者不计分。

(二)劳育奖励分(30分)

1.个人在志愿服务、劳动实践等活动中获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校级、院级荣誉的,分别加0-30分、0-24分、0-18分、0-12分、0-6分。同一项目或活动仅取最高奖励级别加分,获得多项荣誉的,可累加。

2.走进社会大课堂,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校级、院级荣誉的,分别加0-30分、0-24分、0-18分、0-12分、0-6分,集体获奖不需要共享加分。同一项目或活动仅取最高奖励级别加分,获得多项荣誉的,可累加。

3.在社会实践中,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专项立项的,加0-30分,如“北京市双百计划”“团中央三下乡专项”“团中央返家乡专项“等,同一人参与多支团队入选专项者最多累加2项;在由共青团中央、北京团市委、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主办的相关活动中获奖,按照校级加0-12/人,省部级0-18/人,国家级0-30/人;其他级别的评选活动由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原则上不高于上述加分的一半。同一人参与多支团队获奖最多累加两项,同一团队荣获系列奖项取最高加分,入选专项和活动获奖可累计加分;团队成员加分由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和团队负责人讨论决定。

(三)扣分项

1.在校院两级宿舍卫生检查中,个人或宿舍集体被通报一次扣15分,累计通报3次及以上,个人或宿舍集体劳育基础分记0分。

2.提交虚假劳育相关材料扣50分,并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