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规定,为做好我院2025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当年,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签订的就业协议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详细规定参见22号文)。符合补报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二、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类型 |
备注 |
1 |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 |
原件1份、电子版扫描件1份 |
纸质版邮寄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盖章。 |
2 |
就业协议书 |
原件1份、电子版扫描件1份 |
如未签订就业协议书,需提供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其中一项材料中需明确说明基层就业服务年限。 |
3 |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2) |
电子版1份 |
请填写完成后认真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信息将作为基层就业补偿代偿信息上报、系统录入及审批原始材料,务必与纸质版材料一致;因材料不全、报送不及时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失败或资金发放未成功,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
材料报送方式如下:
电子版请于9月10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cupbcdc@163.com,压缩包和邮件命名规则:学历-学院名称-学号-姓名-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申请材料。
材料下载链接:http://www.cqsbzx.com/zizhu/bcdc/478ca03798ef4abc83cb2ef8d1044e90.htm
纸质版请于9月15日前邮寄到校,邮寄信息如下:
收件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10-89732128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学生活动中心308
邮编:102249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89731823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