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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


1116下午,我校在科学会堂举办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中央党校贾建芳教授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专题讲解。

报告共分为三部分,即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指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改革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变革给我国发展带来了巨大活力,也带来了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贾建芳教授把这些问题主要分为三类,即社会强烈不满的问题,民生问题和发展不协调问题。同时,她把这些问题归结为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各种利益矛盾的凸现,尤其是高位群体与低位群体间的矛盾。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贾建芳教授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现实要求,是巩固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贾建芳教授主要就狭义的和谐社会做了分析和讲解。她指出,狭义的和谐社会主要是关系的和谐,即人际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只有人、社会、自然三者间的和谐才能体现现代社会的和谐。

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贾建芳教授主要讲了七个方面。即着眼点,要着眼于人,要坚持以人为本;基本条件,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抓重点,就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治本之策,就是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的人际关系,尤其是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城乡居民的和谐;化解矛盾,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长久之计是要激发社会的活力。贾建芳教授把对《决定》的认识归结为:民生民权,整合人心,聚合民意,开发民智民力,实现民享民乐。

这次报告会是党委宣传部根据校党委安排而组织的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

全校教职员工参加了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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