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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即将出台物业费、供暖费补贴新办法
发布时间:2006-01-13 | | 浏览量:
1月13日下午,学校召开会议,听取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及部分职工代表对物业费、供暖费补贴新办法的意见,校党委书记蒋庆哲、副校长陈大恩出席。
会上,人事处处长赵庆海就我校即将出台物业费、供暖费补贴办法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向大家做了介绍。改革后的物业费、供暖费补贴将按照国家住房标准每月发放,发放范围包括在编、在岗及离退休教职工,并按人头进行补贴。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及部分代表们在详细咨询和了解这一新办法后,一致表示,这种办法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蒋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即将出台的物业费、供暖费补贴办法主要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改革和完善了以前补贴办法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同时提高了教职工的收入,这也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制定的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之一。他希望大家做一个传播者和宣传员,把改革后的新办法向广大教职工大力宣传,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积极听取大家的意见。
据悉,学校将按照新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补贴物业费、供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