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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盗窃案告破,校保卫处提请大家注意防盗安全

 2003年以来,学校食堂、教室、图书馆、红旗操场等场所多次发生学生书包被盗案件,保卫处充分发挥校园监控系统的作用,对案发部位进行严密布控。2005年新年伊始,保卫处配合公安机关连续侦破三起盗窃案,现通报如下:

一、谢某校园公共场所拎包案

2004年10月28日,学生王某某报案称,在学一餐厅就餐时书包被偷。保卫处根据学生提供的情况,对学一餐厅监控录像资料进行处理,发现了一男青年实施盗窃的全过程。11月23日12月23日,在同一地点又接连发生两起学生书包被盗案件。保卫处对上述三起案件的录象资料进行比对,认定这三起案件是同一人所为。经多方调查取证和连续工作,锁定作案人是我校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硕士生谢某。

2005年1月17日12时15分,昌平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办案人员依法对谢某进行传唤。至此,谢某交代了自2003年4月以来,在学校餐厅、图书馆、教室等公共场所,盗窃学生书包二十余起的犯罪事实。同时,办案民警在谢某住处起获大量赃物。2005年1月18日,公安机关根据谢某的犯罪事实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二、邵某某偷包案

2005年2月23日12时许,保卫处接学生郭某报案称,中午在学一餐厅就餐时,将书包和塑料袋放在椅子上去买饭,回来时发现书包和塑料袋被盗。

接到报案后,保卫处干部对案发时段的学一餐厅监控录像进行处理,掌握了一男子在学一餐厅实施盗窃的部分情况,并根据该男子的体貌特征,立即布置人员在校园内进行查找。当日下午16时50分,在学子餐厅将该男子抓获。该男子邵某某,28岁,山东沂蒙县人,某大学自考学员。经查问,其对中午在学生餐厅实施盗窃书包及其它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邵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三、李某撬盗案

2005年1月20日20时,保卫处接润杰公寓刘某某报案称,宿舍的柜子被撬,一个笔记本电脑被盗。

接到报案后,保卫处值班员会同公安民警立即对这起盗窃案立案侦察。现场勘查发现:门锁完好,宿舍内其他物品没有翻动迹象。经过案情分析,初步定为熟人作案。经调查,李某曾在2005年1月20日下午18时许,趁没人期间,用电话卡将门捅开,进入过该房间,有作案嫌疑。2005年1月23日下午18时,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李某,经讯问,李某交代了盗窃笔记本电脑的犯罪事实。李某系我校机电学院本科生。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综合以上三起案件,校保卫处再次建议全校师生员工:

1、去食堂就餐,或在教室上自习,或到公共场所办事时,不要把书包随手放置,贵重物品更要随身携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不要将银行卡密码告诉他人,身份证、银行卡要分开放置;

3、集体宿舍内尽量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最好将门锁反锁,不给犯罪分子提供作案机会;

4. 发现被盗后应立刻报案,这样有利于保卫处及时调查侦破,并对触犯法律的行为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5.校园科技创安工程一期已经竣工,主要公共场所安装了监视设备,二期工程即将启动。欢迎全校师生对校园安全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联系电话89733333(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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