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依据《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组织
(一)地球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王贵文
副组长:刘钰铭、牛花朋、王 茹
成 员:陈冬霞、陈 石、李 庆、刘小平、孟笑
(二)地球科学学院推免申诉小组
组 长:姜福杰
副组长:罗情勇
成 员:孙海涛、周 勇、蔡建超、芦鸿娟、姚梦竹
(三)地球科学学院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曾联波
副组长:刘钰铭
成 员:陈冬霞、罗情勇、龚承林
(四)地球科学学院材料审核小组
组 长:王茹
成 员:姚梦竹、曲 娜、孟 笑、张昊文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未参加过往届推免环节。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等其他条件按照学校《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教〔2023〕23号)附件执行。
三、推荐办法
(一)学生申请
学生须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申请认定学术专长的学生,还需获得学院2名相关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附件2)。
(二)推免类别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含本博一体化)、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人才专项。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种推免类别。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办法
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85%,综合素质成绩占15%。排名按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专业分别单独进行排名。
1.学业成绩为前三年必修课加权成绩
依照主修专业培养方案所制定前三年课程(截止至推免当年夏季短学期)的必修课成绩进行计算。必修课成绩计算时使用课程的初次成绩,以学分为权计算加权平均成绩。
2.综合素质成绩包括学生德育获奖(2%,满分2分)、体育获奖(2%,满分2分)、参军入伍服兵役(2%,满分2分)、参加志愿服务(2%,满分2分)、国际胜任力(2%,满分2分)、科研成果(2%,满分2分)和竞赛获奖(3%,满分3分)。具体赋分标准如下,所有申请获奖材料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所有具备加分资格的条目应在上述时间前取得,且均需要通过学院材料审核小组认定后在进行赋分计算。
(1)德育获奖
序号 |
荣誉项目 |
加分标准 |
1 |
获评最美大学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
2分/次 (提名奖2分/次) |
2 |
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北京青年榜样、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团员、北京市优秀团干部、先锋杯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国家及省部级思政序列相关荣誉称号 |
1分/次 |
3 |
参与服务保障国家及北京市重大活动,表现优秀 |
1分/次 |
4 |
获评省部级及以上思政序列专项工作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如: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1分/次 |
5 |
代表学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作品征集等荣获三等奖及以上(第一作者) |
国家级:0.5分/次 省部级:0.3分/次 |
注:
①可叠加计分,上限为2分。
②重大活动、专项工作先进个人、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作品征集等获奖和荣誉情况,以学院专家组认定为准。
(2)体育获奖
序号 |
荣誉项目 |
加分标准 |
1 |
获得中国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1名 |
2分/1次 |
2 |
获得中国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2-3名 |
1分/1次 |
3 |
获得中国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4-6名 |
0.8分/1次 |
4 |
获得中国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7-8名 |
0.6分/1次 |
5 |
获得北京市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1名 |
1分/1次 |
6 |
获得北京市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2-3名 |
0.7分/1次 |
7 |
获得北京市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4-6名 |
0.4分/1次 |
8 |
获得北京市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7-8名 |
0.3分/1次 |
比赛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赋分标准如下: 一等奖为第1名和第2-3名分数相加除2; 二等奖为第2-3名和第4-6名分数相加除; 三等奖为第4-6名和第7-8名分数相加除。 |
注:
①根据比赛成绩加分,可叠加计分,上限为2分。
②体育获奖加分项的竞赛认定和团体赛各成员加分明细以教务处发布的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的统计表《2022级本科生代表学校获得的国家和北京市大学生体育竞赛奖项和人员名单》为认定标准。
(3)参军入伍服兵役
完成服役任务加1分,获得以下荣誉可额外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序号 |
荣誉项目 |
加分标准 |
1 |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 |
2分/次 |
2 |
“优秀义务兵”或“四有士兵”或 其他同等级奖励 |
2分/次 |
3 |
个人嘉奖 |
1分/次 |
(4)参加志愿服务
根据志愿服务时长赋分:0-29小时0.25分;30-59小时0.5分;60-89小时0.75分;90-119小时1分;120-149小时1.25分;150-179小时1.5分;180-199小时1.75分;200小时以上2分。
(5)国际胜任力
序号 |
项目 |
加分标准 |
1 |
学生赴海外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的;或学生深度参与高端大型国际活动,并对国家或学校的国际影响力有明显提升效果的。 |
2分/次 |
2 |
学生出国留学≥3个月并获得课程学分的。 |
1分/学期 |
3 |
学生赴国内的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7天),并获得推荐信的。 |
0.8分/次 |
4 |
学生修读全球能源治理微专业并获得教育部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结业证书的。 |
0.2分 |
5 |
学生入选学校“国际胜任力提升工程人才库” |
0.1分 |
注:可叠加计分,上限为2分。
(6)科研成果
序号 |
内容 |
加分标准 |
1 |
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EI、SCI、SCIE或SSC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
限1篇 北大核心期刊、 南大核心期刊1.5; EI、SCI、SCIE或SSCI 收录的期刊2分 |
2 |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
限1项1.5分 |
3 |
以第一负责人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 |
限1项1.5分 |
注:
①可叠加计分,上限为2分。
②科研论文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仅限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且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
③所有科研成果需与学业紧密相关,并以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为第一单位发表。
④所有科研论文、专利、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需答辩,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给出的审核鉴定意见进行赋分。原则上独立作者的得分不高于相应加分标准;非独立作者的指导教师需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其得分不高于相应加分标准的1/2。
⑤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7)竞赛获奖
竞赛级别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国家级 |
一等奖(金奖)队长3分,其余队员均分3分 |
一等奖(金奖)队长2分,其余队员均分2分 |
一等奖(金奖)队长1分,其余队员均分1分 |
一等奖(金奖)队长0.5分,其余队员均分0.5分 |
二等奖(银奖)队长2.4分,其余队员均分2.4分 |
二等奖(银奖)队长1.6分,其余队员均分1.6分 |
二等奖(银奖)队长0.8分,其余队员均分0.8分 |
二等奖(银奖)队长0.4分,其余队员均分0.4分 |
三等奖(铜奖)队长1.5分,其余队员均分1.5分 |
三等奖(铜奖)队长1分,其余队员均分1分 |
三等奖(铜奖)队长0.5分,其余队员均分0.5分 |
三等奖(铜奖)队长0.25分,其余队员均分0.25分 |
鼓励奖队长0.9分,其余队员均分0.9分 |
鼓励奖队长0.6分,其余队员均分0.6分 |
鼓励奖队长0.3分,其余队员均分0.3分 |
鼓励奖队长0.15分,其余队员均分0.15分 |
省部级 |
一等奖(金奖)队长1.5分,其余队员均分1.5分 |
/ |
/ |
/ |
二等奖(银奖)队长1.2分,其余队员均分1.2分 |
/ |
/ |
/ |
三等奖(铜奖)队长0.75分,其余队员均分0.75分 |
/ |
/ |
/ |
鼓励奖队长0.45分,其余队员均分0.45分 |
/ |
/ |
/ |
注:
①竞赛获奖指学生参加列入《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大学生竞赛清单》中的国家级和A级省部级赛事并获得相应奖励,可叠加积分,上限为3分。
②如赛事设有特等奖且仅有唯一项目获得特等奖,则该特等奖按照一等奖的1.2倍积分,同一赛事其他级别奖项不降分;否则特等奖等同一等奖,一等奖等同二等奖,以此类推。
③参加同一赛事仅取最高获奖级别进行积分。
④同一项目在不同赛事中仅取最高奖励级别实施积分。
⑤竞赛项目个人参加者参照对应赛事级别的队长加分。
⑥学生参加同一学科内多个竞赛获奖,仅取分值最高的加分。
3.排名办法依据上述规则,计算出各专业类别学生的综合成绩,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也相同,则必修课优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优良率也相同,则综合素质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综合素质成绩也相同,则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高的排名靠前。
(四)公示办法
学院将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查询网址:http://www.cqsbzx.com/geosci/
(五)递补办法
公示期间,当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附件3)或被取消推免资格(附件4)时,推免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而收到纪律处分者。
3.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四、时间安排
(一)8月28日前请申请者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表、《专家推荐书》和证明材料,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开展学术认定并开始公示7天。
(二)9月7日前,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并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计算以及专业排名。
(三)9月8日前,学院和相关部门审议、确定拟推免名单并开始公示7天。
五、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电话:010-89733074
教务处办公室电话:010-89733459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六、其他
(一)本细则由地球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其它未尽事宜由地球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地球科学学院
2025年8月24日
附件1: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关于自愿放弃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声明
附件4:关于取消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资格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