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结合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院特制定相关转专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如下:
一、转专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转专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与学生转专业有关的政策,执行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并负责对专业情况及转专业要求进行咨询。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邱萍
副组长:韩瑾
成员:于开元、王雅君、徐泉、苗昕扬、孙晖、李勃天、刘峰、赵艺、赵盛旭、李田放、贾婷
二、转专业申诉小组
组长:叶海木
成员:张瑛媛、刘峰、李叶青、刘梦頔
三、审批流程
1. 申请者需按照要求提交:
(1)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于2025年4月30日17:00前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并请所在学院辅导员完成审核,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
(2)上传一份本人成绩单电子版,成绩单需有教务处盖章(在可信电子服务系统可自行办理);
(3)如有奖项,请上传奖状等相关证明文件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4月30日17:00前交至主楼A402院办贾老师。
- 我院将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的同学需按我院要求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根据初审及面试结果,初步确定拟转入我院学生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公示。
-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完成本学期原专业的教学所有要求(包括实践环节),夏季学期的课程按新专业班级的培养方案进行。
四、转入学生要求
1. 申请者必须心理健康、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在以往的学习中无挂科记录。
2. 所学专业应为理工类专业或能源经济专业,且学习成绩在原专业排名前70%以内,英语水平中等及以上。
3. 申请者应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4. 学院接受2024级学生及少数优秀的相近专业的2023级学生,不接受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其他不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
可转入专业 |
可转入人数 |
2023级 |
2024级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 |
10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1 |
5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1 |
不限 |
五、时间安排
1. 4月30日17:00前,申请学生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提交申请并请所在学院辅导员、院办完成审核,并至主楼A402院办贾老师处提交其他纸质证明材料,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 5月12日前,进行转入学生初审工作,并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名单。
3. 5月20日前,学院安排面试,并根据初审和面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4. 5月26日前,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5. 5月27日-5月31日,教务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校发文予以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2.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3.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从发文公布后生效,一经生效,不得退回原专业。转专业学生编入同年级转入专业学习。如拟降级转入的,需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降级手续。
4.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从2024-2025学年夏季短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
5.学院对转入学生的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全面梳理,对于符合“学籍异动前修读相近课程”替代原则学院予以认定的,且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将统一组织转入学生在本学期末完成课程替代申请,不符合课程替代要求的学生按规定补修相应课程。
本办法解释权归新能源与材料学院转专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指南》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