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炼油与化工行业绿色低碳与智慧化发展趋势的拔尖创新人才,设置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智慧化工创新班,为规范运行,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成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智慧化工创新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张香平、詹亚力
副组长:姜桂元、李明
成员:李倩玮、朱文帅、李文倩、孟祥海、王成秀、李兴洵
主要职责:培养方案制定、学生选拔与退出审核等。
工作小组
组长:姜桂元
副组长:孟祥海
成员:李文倩、王成秀、李兴洵、石孝刚、巴德玛拉
秘书:董二兰、马颖
主要职责:招生宣传、班级管理、学生奖惩等。
第三章 班级设置原则
第三条 2025级智慧化工创新班拟录取学生约25人,学制4年。
第四条 智慧化工创新班学生与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普通班学生采取相同的综合测评计算方法和评奖评优方案。
第四章 学生选拔
第五条 第一学期初,向学生介绍智慧化工创新班的选拔方式和培养特色,学生自愿报名,并根据入学后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比例不高于拟录取人数130%。
第六条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英语标准分+数学标准分)/2]×60%+面试标准分×40%。
第七条 第二、四期末(时间与转专业时间相同),择优选拔部分学生转入创新班(总人数不超过35人),要求没有违反校规校纪,没有不及格课程。
第五章 学生培养
第八条 学院制定智慧化工创新班培养方案,强化专业基础和人工智能类课程学习,加强专业综合素质、创新创业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国际化水平的培养。
第九条 智慧化工创新班专业课程采取独立组班授课,领导小组对授课教师进行筛选和把关。
第十条 从第二学期,学院为创新班的每名学生配备1名博士生导师担任科研导师,科研导师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科研训练条件,每位科研导师每年指导创新班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个。
第十一条 每学年末,学院组织科研能力审核小组对创新班学生的科研经历和能力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加强学生拔尖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十三条 第二、四学期末分别进行一次流动,退出和转入后创新班人数不超过35人。
第十四条 创新班的补充学生第一学年可来自全校专业,第二学年可来自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等相近专业。申请转入创新班的学生,需要智育加权成绩排名位于原专业前25%。根据申请转入创新班的报名情况,按照计划补充名额不超过200%确定面试名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转入创新班的学生名单。
第十五条 经选拔和转入智慧化工创新班的学生,按照智慧化工创新班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并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补修部分课程。
第十六条 因各种原因退出创新班的学生,培养方案由智慧化工创新班转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普通班。
第十七条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智慧化工创新班退出机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经智慧化工创新班工作小组综合考核后,报智慧化工创新班领导小组审批,退出创新班:
(1)违反校规校纪并受到处分的;
(2)在上一学年内必修课程有一门及以上初试成绩不及格的;
(3)第二、四、六学期末,全年级综合测评排名或智育成绩排名的任一个排名在60%以后的;
(4)第二学年末仍未达到学校对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要求的;
(5)科研训练进展速度缓慢,科研能力审核小组认为需要退出创新班的;
(6)本人自愿申请退出创新班学习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继续在创新班学习的。
第七章 学业要求
第十八条 按照智慧化工创新班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全部环节学习。
第十九条 智慧化工创新班学生必须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1)参加1次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任一个,并进入北京赛区决赛。
(2)参加1次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等白皮书B类赛事中的任一个,并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参加1次中国大学生Chem-E-Car竞赛、全国“互联网+化学反应工程”课模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安全设计大赛、“SCIP+”绿色化学化工创新创业大赛的任一个,并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与科研训练项目相关的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
(5)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且指导教师第一发明人授权1件本专业领域内的中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6)其他成果由导师推荐,审核小组认定通过。
第八章 学生待遇
第二十条 智慧化工创新班学生优先获得本博一体化培育资格,创新班学生参与科研训练期间,科研导师每年发放一定数量的科研补助。
第二十一条 学院优先支持智慧化工创新班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中国大学生Chem-E-Car竞赛、“挑战杯”竞赛,并提供必备的师资与经费支持。
第二十二条 智慧化工创新班学生与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普通班学生按照相同政策进行专业整体排名和推免。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与上级部门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智慧化工创新班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5 年 8 月 26日